人才與價值創造

育才競才環境

「如何留住外籍人才,為台灣工作?」

教育部、經濟部、國發會、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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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持續推動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相關法規之鬆綁
    為快速及通盤鬆綁外國人才來臺及留臺工作及生活之各類法規限制,國家發展委員會研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推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簽證、工作、居留相關規定,並優化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本法於107年2月8日施行,截至本(109)年6月底已獲相當成果,其中針對高階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核發「就業金卡」計872張。為發揮本法施行之效益,該會後續將協調相關部會針對科技及專業人才主動推薦及協助申辦就業金卡,並透過網路廣宣、交流活動等各種形式進行本法宣傳,以及辦理法規再鬆綁調適等工作,俾能達成本法強化延攬國際優秀人才之目的。
    1. 推薦及協助申辦就業金卡:協調相關部會針對科技及專業人才主動協助推薦國際優秀人才申辦就業金卡,並提供申辦之各項協助及專業諮詢服務。
    2. 擴大宣導及宣傳:舉辦說明會或人才交流活動、製作文宣資料、維運資訊專頁網站及FB就業金卡持卡人社團。
    3.  強化辦理法規再鬆綁調適:持續協調相關部會推動法規鬆綁調適工作,同時並蒐集國內外各界對於本法之意見,以作為未來修法或政策規劃之參據。
      為加強延攬及留用外國專業人才,以更具吸引力之工作、居留規定吸引渠等來、留臺,並完備家庭團聚及健保需要,將針對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尚有遺漏及需補強之處,提出修正草案,進而完備我國攬才法規架構。修法重點方向如:
      1. 工作條件之放寬:免除全球前五百大大學畢業生來臺工作所須之2年工作經驗限制;放寬高中以下外國學科教師來臺工作等。
      2. 居留、依親等規定之鬆綁:增列外國專業人才及其依親眷屬以免簽或停簽改居留證;縮短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取得永居年限由5年降為3年;鬆綁外國專業人才因歸化我國籍之,其依親眷屬須隨同廢止永久居留問題等。
      3. 生活優惠措施:免除「未受聘」之外國特定及高級專業人才屬雇主或自營業主者,其本人及依親親屬之健保6個月等待期;公立學校月退休金擴及如中研院等研究人員等。
  2. 強化完善外籍人才來臺及留臺環境之相關配套措施
    1. 強化經濟部「Contact Taiwan」單一服務窗口功能,整合相關部會資源,提供外籍人才資訊及實體專人線上諮詢服務(包括眷屬依親、簽證、居留及居住等),建立網實合一的一站式服務平台。
    2. 修正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編碼格式,便利外國專業人才在臺生活:將「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編碼格式,比照國民身分證之編碼格式修正,便利外來人口在臺之網路購物、訂票、醫療掛號等生活作息,預計110年正式實施。
    3. 完善來臺線上申辦平臺,簡化外國人來臺工作申請及審核程序:107年已完成建置「外國專業人才線上申辦窗口平臺」辦理「就業金卡」申請,並規劃於109年增加納入「就業PASS卡」及「創業家簽證」申辦作業。
    4. 簡化停留簽證作業,鼓勵歐美等先進國家僑外青年學子來 臺進行短期多元研修或實習,增進與產學研互動層面,擴大臺灣育才優勢國際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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