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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世界知道臺灣不缺席!專訪科技部長吳政忠談《太空發展法》

前言:《太空發展法》今年 5 月底在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是我國第一部國家太空法案,主要內容包括:確認太空活動的主管機關、政府應以專責法人辦理太空相關業務、關於國家發射場域的設置規範、揭示我國太空發展基本原則,包括尊重國際公約及相關規範、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等。

 

在法律通過之後,身為主管機關的科技部,也將儘速完成相關子法以及「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立法等後續工作。為讓讀者先一步理解科技部對該法通過後的期許與施政目標,特別專訪科技部吳政忠部長,以問答方式呈現訪談內容。

 

科技部 吳政忠部長與福衛五號衛星模型(左)福衛七號衛星之發射火箭模型(右)。科技部 吳政忠部長與福衛五號衛星模型(左)福衛七號衛星之發射火箭模型(右)。(圖/科技部提供)

 

 

記者問(以下簡稱「問」):日前三讀通過的《太空發展法》是屬於大框架的母法,想請問為什麼在現階段臺灣要推動《太空發展法》?

科技部吳政忠部長答(以下簡稱「答」):這次通過的《太空發展法》草案,是我們去(2020)年 9 月布局, 12 月初送行政院審查,審查通過後於今(2021)年 2 月中送到立法院審議。這次能在半年之內由立法院三讀通過,表示大家有共識,朝野都覺得這件事很重要。但事實上,整個《太空發展法》也不是去年 9 月才開始進行。早在 2013 年,文化部前部長鄭麗君在擔任立法委員時,就曾質詢國科會,認為太空發展這麼重要,為什麼都沒有一個上位的架構。而在 2014 年,科技部就請太空中心委託學界研擬「太空發展基本法」之類的法律。

 

 

問:關於目前通過的法案,您認為它帶來的意義是什麼?

答:以往的太空展業大多是 B2B(企業對企業),可是 SpaceX 創辦人伊隆·馬斯克(Elon Musk)的 Starlink(編按:星鏈計畫,以衛星群提供覆蓋全球的高速網際網路服務)走的是 B2C(企業對消費者),商業應用成為未來發展趨勢。

 

以前太空產業都是國際大公司投入資源發展,臺灣的機會沒那麼大,但若是發展 B2C 服務,臺灣就有機會切入,所以我們需要一部架構性的法律。這次通過的法案建立了我國太空發展的基本框架。以前太空發展大部分是做研究、遙測、氣象,跟商業比較沒關係。現在則是要對國際宣示,臺灣有能力有企圖心要進入產業整合了。

 

 

問:前面提到太空發展跟產業結合,在法律通過後,您認為臺灣會需要的產業是什麼?

答:這次《太空發展法》第 14 條就有提到政府必須做哪些事來促進我國太空產業,這是一個開始。在過去 3、40 年間,政府投資了很多經費,科學有傑出的表現,但產業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現在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

 

在全世界的太空產業已經發展包括火箭發射、人造衛星等硬體設備,但衛星背後的應用有更大的潛力。像 5G 網路需要很多基地台,但在偏遠、沒有訊號的地方,必須仰賴如 Starlink 這類的連網服務,這在未來的通訊或生活的應用,扮演重要的角色。很多應用從聽的、看的,都可以提供無限多的資訊,與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樂都有關。

 

未來地球表面上,往上延伸 300 到 1000 公里那麼大的空間裡,有非常多的衛星讓我們能夠聯絡,人跟萬物都能聯網,你可以想像人造衛星在這個空間裡移動,像汽車在路上跑要避免相互碰撞,它有各自的軌道運行;未來的道路也是三維的,不是平面的,可以說是另外一個道路。

 

 

問:在這次立法之後,國家太空中心的角色會跟以往有什麼不同?

答:國家太空中心在過去 30 年間大部分是在做研究,沒有涉及產業。但未來國家太空中心要做的事情,不只是科學研究,還有產業政策研擬與建議,以及要去統理發射場域、太空載具管理等相關行政,它未來的任務會跟現在很不一樣。

 

 

 

問:未來產、官、學界將如何合作?

答:太空產業是一個新興產業,產官學連結有很大的合作空間與機會,台灣可以用我們在半導體高科技產業及生產製造供應鏈在國際的重要地位,發展我國太空相關利基產業,例如電子精密機械等,布局未來 10 年。

 

而國家太空中心的強項,就是有整體測試的設備與經驗,像是震動、抗輻射等,也有操控衛星的中心。這些零組件項目,臺灣很多本來就默默在做了,只要把產品經過抗輻射、震動測試,就能變成有千百倍以上的價值。

 

再來,如果有這樣的參與,我們就能吸引國際的新創產業,發展後端的應用,發想新的點子,例如照相或通訊,只要任何有特色的東西都有機會。

 

科技部 吳政忠部長談論臺灣太空產業戰略。科技部 吳政忠部長談論臺灣太空產業戰略。(圖/蔡雨婷攝影)

 

但這不是未來兩三年就突然可以達成的,「跑太快,不一定會第一個跑到終點」。畢竟以我們的資源、人力,跟其他國家相較之下,臺灣從來不是靠錢多,而是靠才能、戰略,要用我們現有優勢來換取時間與空間。

 

 

後記:本訪談於 6 月 2 日進行,而《太空發展法》在 6 月 16 日(三)由總統公布生效